大学录取花名册怎么开?
根据教育部14号令第35条,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各种证件、填写的表格需要填写其家庭住址的,应当填写学生生源地(父母或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学生在校期间遇有迁移户口的(如继续升学,父母工作发生变动等),学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出具相应证明。
学生入学报到后,各高校均向学生提供《录取名册》并盖有校印的复印件以备学生需要时使用。学生如需开具录取名册,可到学校相关部门开具(如继续升学等用途需学校教务部门开;工作用途需学校就业部门开具)。
根据教育部14号令第35条,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各种证件、填写的表格需要填写其家庭住址的,应当填写学生生源地(父母或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学生在校期间遇有迁移户口的(如继续升学,父母工作发生变动等),学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出具相应证明。
学生入学报到后,各高校均向学生提供《录取名册》并盖有校印的复印件以备学生需要时使用。学生如需开具录取名册,可到学校相关部门开具(如继续升学等用途需学校教务部门开;工作用途需学校就业部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