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基本法规有哪些?
一、《体育法》 1995年8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体育经营活动,适用本法;境外个人或者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的,除该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法。 国家鼓励开展体育活动,支持和发展体育产业。体育运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主义原则,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
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条例》 2009年7月26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颁布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条例》已经于2009年7月26日经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共22条,旨在对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作出规范。 根据《条例》,国家设立国民体质监测机构,负责实施全国性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统一制定国民体质监测方案和统计标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国民体质监测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三、《反兴奋剂条例》 2004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防止和制止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保证体育竞赛公平、公正,维护奥林匹克运动尊严和运动员的身心健康,推动我国竞技体育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兴奋剂,是指被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禁止的所有兴奋药品以及其他具成瘾性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