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大投资项目?
一、重大投资项目的内涵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O号)指出,建立政府决策、市场导向、宏观调控下企业投资的体制。也就是说,在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下,除少数涉及公共财政补贴的公益性项目外,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必须通过市场运作。从一般意义上讲,除少量属于公益性、社会保障性项目以外,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上都可以称为市场导向型或产业驱动型的投资项目。
所谓重大投资项目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项目: ①国有重大投资项且;
②中外合资经营重大投资项目;
③国外贷款重大投资项目;
④其他重要投资项目。 对上述四大类不同来源的投资者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的统称。 “重大”是一个定量概念,国家在确定各类项目的数量标准时,主要考虑的是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和项目建设的必要资金投入这两个方面。当然,在具体认定某个项目是否属于重大投资项目时,还需要进一步考察项目本身的性质特点以及该项目所处的地区位置等因素。
二、重大投资项目的主要特征 重大投资项目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项目投资主体的多元性 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投资主体。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可以将投资主体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财政性投资机构,主要有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二是金融投资机构,主要包括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它金融机构;三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投资主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都必须依法进行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
2. 项目收益的有效性 有效性与“效益”“效率”一样,是评价投资项目的重要概念。有效性强调投资回报要大于成本,同时还要考虑时间价值与机会成本。一个有效的投资项目必须同时具备技术上的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可行性,并且社会效益大。
3. 项目资金供给的一次性 这是相对于项目收益的经常性而言的。对于任何项日来说,其从筹建到建成投人运营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这段时间内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都要通过融资渠道获得。融资的过程也就是资金供给的过程。由于建设期相对较长,这一过程往往是连续不断的。但建成后则是一次性的。
三、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的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发挥重大投资项目的带动作用,应当抓紧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
1.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保障 建立健全相关立法,使重大项目的管理有法可依。目前,我国的法制环境还不太完善,特别是有关投融资的法律尚不够系统全面,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程序,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
2.强化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重大项目中的引导作用 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制定规划、建立制度框架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更多的是一种服务功能,它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和方法来有效地实施对重大项目的引导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