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的门槛是什么?
1、门槛低,只要是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产品都可以投资; 例如,根据《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政策文件汇编》(中保协发【2015】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起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采用的形式包括:单一的资金或资产运作模式,以及基金模式、信托模式、契约模式或其他形式。”
2、对投资管理能力有要求 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设立的投管部主要承担的是投后管理职责,没有实际的股权投资功能。因此大多保险公司没有自己的专门的PE团队,而是委托给投资顾问公司开展相关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而能够提供私募股权投资服务的专业投资机构多数是有一定投资管理能力的,所以一般情况保险公司与这类机构合作是没有问题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发生,比如一些财务投资人以高溢价收购标的资产导致后期的增值无法实现甚至可能亏损,那么对于这样的交易结构,保险公司就会比较谨慎,甚至不会投资。 另外就是在具体的项目上,由于部分项目的融资方对于投资方的资质要求较高,有些项目甚至会限定投资方必须是某几个特定行业(如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或者集团公司,这样的话对于一些刚成立不久的投资公司就可能面临无法投资的问题了。
3、对投资范围有要求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可以投资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银行存款、同业资产、债权资产、股权资产和不动产资产等,其中大部分资产类型由《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界定,而少部分资产类型由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如果需要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需查看私募基金所投入领域是否在与保险公司现有业务范围内。
目前,绝大多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会将其所投向产业的范围明确告知投资者,如在协议中会写明是专注于高端制造、 TMT 、医疗健康、文化教育传媒四大行业,或者是聚焦于某几个地方的经济建设。如果是这样的话,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可以投资的。 但有一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募集阶段可能会把产业导向写的比较宽泛,比如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未上市的中小型企业,优先投资战略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 TMT 、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诸多领域”,这种情况下就要仔细分析所投项目的合理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