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股份怎么计算公式?
企业通过增资、配股、发债等方式进行融资时,根据新股东入股价格与老股东出让价格之间的差额,所发生的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的转入,以及因此而涉及的所得税问题,进行相应的计算。 举例说明: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甲持股80%,乙持股20%;2015年3月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甲以非货币性资产作价200万元增资,乙以货币方式增资200万元;2016年2月,乙将持有的A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35%转让给丙并做账本年利润分配处理,转让款项350万元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涉及的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由上述会计分录可以看出,由于增资行为导致企业资本金增加,而资本金的增加源于股东投入或银行贷款等,因此相应计入“实收资本”或者“银行存款”科目,金额为增资的实收数额;同时会导致所有者权益中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相应增加,金额等于增资数额减去原有股东持股比例的份额。
(一)实收资本/股本的确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并且出资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实收资本,是股东用真金白银向企业投资的实际金额。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发行股票的票面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实际募集资金(发行收入加上发行费用)比拟募资金额多的部分,作为企业的盈余公积金;实际募集资金比拟募资金额少的部分,作为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二)资本公积的形成及确认 资本公积是由投资者实际投入但不符合实收资本的条件,以及收取的利息、债券溢价和各项准备金等形成的。下列事项一般会引起资本公积的变化:
1.借款发生的利息收入;
2.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项目取得的净收益;
3.收取的债券溢价款;
4.收到被投资单位分配的利润。
除上述因素影响外,企业发生的其他资本性支出,应先计入“在建工程”等科目,待项目完工达产后再转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