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原因?
“海外投资”这个概念太大,我举几个例子解释一下 什么是“海外投资”,什么不是 “海外投资”的范围。
1. 出国旅游买一个当地特产的纪念品,这不是海外投资;
2. 在美国上大学期间办一张信用卡,按时还账单,这也不是海外投资;
3. 家人拿欧盟居留签证在意大利购买房产,也不是海外投资;
4. 香港和新加坡很多公司都注册在开曼群岛和维京群岛这些避税港,它们在这些避税港设立的离岸公司在国内经营,也不是海外投资;
5. 中国大陆居民在澳大利亚购买房产,也不是海外投资;
6. 中国大陆居民在日本购买房产,也不是……
总之,以上都不是海外投资,因为——
第一,它不涉及“资本项目”;
第二,它不涉及“境外投资”;
第三,它不涉及“外国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 (见外汇管理条例) 而所谓的海外投资,是指 1. 我国公民或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向国外直接投资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资行为。
2. 境内机构或个人经政府批准并在一定条件下将资本转移到境外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境外有形资产投资和境外无形资产的投资。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商业秘密等。
3. 下列情形不属于个人海外投资: ① 通过免税区注册的公司以逃避关税等行为;
② 为了进行国际间的贸易或者利用两个市场而建立的贸易或生产型公司;
③ 在避税港注册的分公司等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
④ 以移民为目的购置的房地产或其他财产;
⑤ 以参加重大展会为理由进行短期海外投资并购置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