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何去何从?
从1975年海城地震开始,中国开始了自主的地震监测工作。1986年中国设立了国家地震局,作为直属国务院的副部级单位负责管理全国的地震工作。 随着科技进步和形势发展需要,2001年国家地震局重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总局,与外交部并列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将原所属的中国地震研究所、地震研究所和地球物理探测中心划归为中国科学院管辖(后组建了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部分职能调整至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年改为现称“中国地震局”,为国家气象局的下设机构。目前,中国地震局的职责主要是:
(一)统一管理、监督协调全国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二)统一规划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提出震害防御措施和建议;
(三)管理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及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五)指导地震灾害预测预防、紧急救援等工作的建设;
(六)承担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 近年来,国家对地震部门的财政投入迅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全国政府经费支出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中国地震部门预算内基金支出34.9亿元,比2014年减少0.8%,占全国预算内基金支出的0.6%。
据国家审计署网站公布的信息,2017年审计署对中央财政安排给中国地震局的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超标准发放地震现场工作补助”“擅自扩大地震应急备勤范围”“违规核销票据套取资金”等问题,致使3.19亿元财政资金被违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