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几个月可以产检?
一般来说,怀孕后前3个月,每4周产检一次;第4个月开始,每2周产检一次;妊娠结束前1个月,每周产检一次。 但如果孕期出现异常情况(如孕早期流产、早产先兆或是中晚期流产、胎膜早破等),随时就诊检查。 整个孕期一共需要检查12~13次,在妊娠的最后两个月尤其要注意检查,因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子痫前期等疾病多发生在妊娠最后两个月,而妊娠剧吐往往也是在妊娠最后两周突然发生或加重的。
有异常情况的孕妇(比如妊娠反应严重,血压、血糖异常,胎心监测有问题等),需要根据医生指导增加产检次数。 但并不是每次产检都一定要做完所有项目。如果是初诊,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给孕妇开所需检查的项目,如果孕妇此前已经在其他医院做过检查,可将既往检查结果提供给医生看是否有必要重复。 如果不是特殊情况,尽量不做不必要的检查,避免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