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伙企业有风险吗?
首先,任何交易都存在风险。 与股权相比,有限合伙基金在实现形式上更为灵活:除了可以用于创业外,还可以用于收购、并购等其他商业目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可以一次性完成也可以分次完成;有限合伙人也不像普通合伙人那样必须以现金方式出资(当然普通合伙人可以用现金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可以)。但是有限合伙也有自己的局限:对于规模较大的项目难以有效地运作资金。因此当投资项目较小且比较单一时一般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
其次,不同的投资机构采用的风险控制方法不同导致的结果就是同一种类型的项目在不同机构的管理下最终实现的收益和承担的风险不尽相同。比如同样是对冲基金有的只允许专业投资者进入有的却对社会开放;再比如同样是PE基金有的要求所投项目必须上市有的则不要求所投项目必须上市等等。所有这些差异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同一个项目的投资机构会有众多的不同。
但是我们可以发现无论各种因素如何影响最终结果都符合大数定律的统计规律。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是某个具体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影响了最终的结果还不如说是市场总体的风险控制决定了最终的结局。
合伙人投资合伙企业会存在一定风险,风险可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外部风险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市场变化、行业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这是所有市场主体无法避免的。 内部风险具体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如下风险:
一、出资风险。 某一或者某些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将导致其他合伙人不能及时全面行使权利。
二、管理风险。 合伙企业由部分合伙人管理,这些合伙人可能会利用自身对企业的控制权从事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的行为。 某些管理合伙人可能缺乏管理经验,导致不能很好运营合伙企业。
三、决策风险。 对企业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 如果存在个别合伙人决策时滥用表决权,将导致某些合伙人不能实现与合伙企业相关的目的。
四、竞业风险。 不当从事与合伙企业相同或者相似业务,将侵害其他合伙人利益。
五、退伙风险。 合伙企业本质上是建立在合伙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一种企业形态。 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往往体现在于在共同从事经营过程中。 因此,合伙人的频繁变动,不利于合伙企业的发展。 在合伙协议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合伙人随时可以退伙; 如果存在诸多合伙人退伙,可能严重影响合伙企业稳定性。
六、债务风险。 合伙企业本身承担无限债务责任,同时,合伙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往往导致其他合伙人个人的资产与合伙企业的资产混同。 一旦合伙企业欠下对外债务,往往需要其他合伙人用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可能会给合伙人带来重大影响。
七、清算风险。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一旦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出现合伙人决定解散等解散事由,将进入清算程序。 此时,合伙人的相关权利有可能无法及时甚至是无法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