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属于国有企业吗?
中国目前存在两大类协会,一类是政府部门直接领导的社团组织,一类是企业、行业和学术界等民间团体成立的协会。 1、社团组织的全称是“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协会主要是由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领导,负责监管相关行业发展,或者提供行业服务。比如教育部有全国高等院校学生体育协会,国家发改委有电力行业协会等等;
2、另一种是由若干个人或者企业通过协议联合成立的非盈利性机构。由于我国民间团体的组织结构不完善,所以很多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这类协会的性质与组建他的个人和企业的性质是一样的。
3、还有一些协会是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共同管理。如各级工商联所属的行业商会(协会)。这些协会的会员是各类企业,协会本身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但一般设立基金会的协会都属于此类。
4、还有一类特殊的协会,就是各种商会——各种企业(多为民营)发起建立的组织。这类协会现在越来越多,而且发展也越来越规范。其目的是为了促进本行业的经济发展。
从上面的分类我们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协会有着很强的行政背景,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讨论协会属性的时候不能脱离其背后的政府背景。但是无论怎样,只要按照民间团体的运作规则进行活动,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都应该被允许并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