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如何帐务处理?
1、购买理财产品,借:信托投资 贷:银行存款(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贷:信托收入 月末计提摊销时: 借:信托成本 贷:投资收益——信托成本 ——利息支出等;
2、卖出理财产品,收回款项和成本后: 借:银行存款 贷:信托投资 收到相关收益时: 借:银行汇票款/手续费等 贷:信托收入 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信托成本 —利息支出等 注意: 这里的“买入价-卖出现金”的差额在会计上叫做“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因为买入的时候,可能是先付了款,但产品还没有开始制造或者尚未到开始转让的时期,所以按买入价计入了“存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卖了之后才是真正的销售收入实现,这中间的差别就是“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当然这里只是简单的举例说明怎么做账,在实际中不可能这么简单。比如同一项理财产品可能持有几天后又卖出,这时候涉及不同的税法和税率,又或是中途有派息情况,等等。这些都会影响最后的账务处理。不过原理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