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贷款毕业几年还?
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计划,对参加自愿者开展的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咨询、宣传、介绍、还款等助学服务工作,给予一定的鼓励和支持。在日前教育部举办的网上咨询周活动中,针对一些学生问“是否同意毕业生贷款到期后延期还本付息”一事,教育部在回复中表示,“国家助学贷款最迟可在毕业之日起延长至六年贷款期限还清,应届毕业生可延缓一年就业”,但教育部同时强调,“前提是学生本人申请,银行同意,学校推荐,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偿还分为毕业或存续期还款和提前还款两种。毕业或存续期还款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申请的贷款,自毕业之日起,在五年内必须归还完贷款;若学生选择在毕业后偿还贷款,则还款期限最长为六年,最短为六年一半,中途不还贷,相当于提前结清,利息算到结清之日止。提前还款指学生在就读期间,无论是否毕业后,均有权提前还清全部未还款项,无需任何担保。针对在校生提前还款,国家助学贷款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如:1月20日以前(含20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无违约金;1月20日至7月20日(含20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偿还首付款比例为10%;7月20日后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现收取全部违约金。
在大学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今天,很多即将走出校门的毕业生感到压力重重,而国家推出的这项贷免扶补政策受到了很多学生的欢迎。有同学咨询说,假如自己将来就业不理想,或者无法及时就业,想延迟两年再还贷款可以吗?或者先还一部分贷款,以后分期再来还也可以吗?针对这些问题,银行相关人士给出了肯定答案,不过,他们同时也提醒申请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务必按照学校的期限及时还款,不借不还,或逾欠不还,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