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产税谁交?
一、自用的房产,即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营业房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二条规定,“对于出租的房产,不管计不计算折旧,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均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出租的房产不予征税而免税的,是指无偿划转房产的行为不予征税,将投资联营企业的房产无偿划转给其他企业使用的这种行为。”企业自用,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企业购置的房产如果主要用于经营活动,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二、出租的房产,应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出租房产取得租金收入应当交纳的房产税为租金收入的百分之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场地、车辆及其他不动产等应当纳税的,由承租方纳税。企业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缴纳印花税和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建制镇,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大矿所设的区。在工矿区设置区的建制之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也可以比照建制镇的办法征收房产税。
现行房产税立法及有关政策文件中,对纳税人的认定主要还是采取列举式规定,即房产的所有人、承租人、承典人、使用人等为纳税人。同时又分了两种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产权属全民所有的,以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以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以承典人为纳税人。
二是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以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均为纳税人。总之,明确了有产权和无产权,产权清晰和产权不清,有人使用和无人使用等等各种所有制形式,有各种不同产权状况的房产,只要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都要依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即“有产必有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