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五行属什么?
这个五行是中医里面用的,中医理论中天地分阴阳,人体也是阴阳二气结合而成。天在上为阳,地在下为阴;阳主动,阴主静;阳热,阴寒…… 然后我们再把五行和五季相对应,木火土金水五行对应春夏四季(秋冬合起来为一季)。
再然后我们看看自然界,自然界是阴阳平衡的,所以它是和谐稳定的。我们用五行生克制化来解释自然界的发生发展,这就是相生相克原理。 那么现在我们要谈谈司法机关了。
司法机关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代表的是国家意志(在这里可以看作是“天”),那么我们就先看看“天”的性质。《礼记·中庸》里讲“天命之谓性”(这里的命是指上天之命),意思是说天性是人类生来就具有的,是人自然赋予的。而且这种天性是不言自明的。
接着我们看司法的性质是什么?我查了下刑法和诉讼法相关的规定,发现它们对司法性质都没有明确的定义。不过我查阅了众多资料,发现大家普遍认为,法警就是执法、司法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享有特殊的权利并承担严格的义务。
而法的渊源除了我国五大基本法律之外,还有宪法、法律规定、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等。这些来源的法则集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法体系。 最后我们看一下司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特性。
首先自然是法定特性——它的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明文授予。其次有中立性——它是一种公法上的权力,保护的是社会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价值观,它必须保持一种超然的姿态,不偏不倚。再次有公平性——同案同判是判断司法是否公正的重要标准之一。最后也有权威性——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必须让违法者敬畏,让人民群众信服。
上面我主要依据哲学原理来讲司法的五行属性,实际上还有别的学说可供选择。比如,史学派认为司法是一种制度,它随国家产生而产生,随国家灭亡而灭亡;社会学派认为司法是社会子系统的一部分,它受制于社会整体运作;经济学派认为司法是成本最小化的博弈过程等等。这些学派的看法都有其道理之处,我也非常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