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收购企业会换人吗?
理论上讲,国资委会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等评估工作,在确定要收购后,由相关机构与目标企业展开谈判,签署相关协议,最终完成交割。整个环节中,企业高层的协调配合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管理层的支持和配合,很多事项就无法推进。 同时,由于国有资本金监管的要求,收购后的整合也非常重要,如何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发挥协同效应非常关键。
另外,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对于战略投资者来讲,他们不仅需要考虑资金问题,还会考虑到业务拓展的问题,因此往往会委派自己的高管进驻被投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 对于非战略投资者的国有股东而言,一般并不参与公司具体的管理,更多的是通过委派董事进入董事会进行监督和控制;而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国有企业,比如国有金融企业,往往会有专门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指导,这类企业中一般的行政领导较少干涉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
国资委全称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依照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其所出资企业(即中央企业)国有资产的特设机构,是正部级单位。截至2018年6月底,国资委共监管中央企业101家,拥有全资和控股及参股企业近5万户。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行业分布主要包括军工、工业、商贸、建筑、房地产、金融、投资和支撑保障八个行业。2020年《求是》杂志发表时任中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文章《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文中提到:党的机关、国家监委、地方政府组成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等派驻机构全覆盖,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工作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党的群团机关、国家监委机关、地方政府派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等,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单位使用的原则,抓紧制定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基础上组建的。
国资委收购企业是不会换人的,国资委只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是根据股东的权力以资本为主要形式进行的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国资委所监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由中共中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