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
先放结论,我的判断是,多点执业政策在目前的医疗环境下难以推进。为什么难以推进呢?因为现行制度下,医院和医生之间是一种既非市场又非行政指令的“半市场”关系。而这种“半市场”关系是靠医师和医院双方的自律来维持的。所以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道德契约”,当这种契约被打破或者无法达成之时,矛盾就会凸显。
多点执业的提出已经有若干年了,一直无法推行其实很有道理。道理很简单,因为现在的医生都是跟着医院走的(除了个别特殊人才外),而医院又是归各种行政部门管理的,所以从本质上说医生和医院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既非市场又非行政安排的“半市场”关系。
什么叫“半市场”关系呢?举个简单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了。比如我现在住朝阳区,但我却在海淀区买了房子并打算把父母接过来一起居住。我可以找好几个装修公司给我设计、报价并进行施工,最后我综合权衡之后选择了一家价格最合适的公司为我装修。在这过程中我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这些公司也对我提供的服务进行了标价并进行了宣传,所以我与这些公司是一种基于自愿的基础上的“半市场”关系。 医生和医院也一样,虽然现在实行的是计划体制下的分配方式(当然这个分配方式有很多问题和弊端),但是医生和医院作为一种人力资源,它们的使用还是应该遵循一定的市场原则。这就是说医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去医院工作或不去医院工作,而医院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可能聘请或者拒绝聘请某一位医生。当然,由于现有体制的原因,医生离开医院而去寻求发展是需要有一个过程的,这个过程就是所谓“多点执业”的过程。
现在的问题在于,在现有国情下,一方面很多优秀医务人员供不应求,另一方面大量的医疗资源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却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供给方的医院会面临选人的问题而不是被人挑三拣四的尴尬处境。而作为需求方的医生则会面临选择的问题,即哪些医院能够为我提供发展的空间和平台以及相应的待遇等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讲,多点执业的政策实际上已经基本达成了,因为我们只需要营造一个有利于点数流动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就可以了。
但是目前看来,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难点并不在这里,而是如何打破现有的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格局,建立一种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因为只有实现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才可能有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医生的充分自由流动。否则,无论是推行多点执业也好或者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也罢,都不过是改革过程中的过渡措施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