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怎么处理坏账?
一、贷款公司怎么处理坏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收账款是指因企业过去的交易、事项而形成的、企业已经取得收款权的款项。其主要包括:1、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劳务接受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和提供劳务的价款;2、债务人(单位)拖欠的款项,例如职工拖欠企业的备用金、企业代垫的水电费等。对于贷款公司而言,其坏账是指逾期贷款(一般在一年以内)。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一般应遵循“按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据实扣除”的原则。那么对于贷款公司而言,其坏账损失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如何处理呢?
首先,贷款公司确实发生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应收贷款(逾期1年以上),经采取严格的措施催收两年以上,仍然无法收回的,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或者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取缔,其财产确实不足清偿或者不能收回的款项,或者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或者借款人(单位)逾期三年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款项,经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准后,可在所得税前列支。其损失金额较大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准后可分三年在税前平均扣除。
二、确定处理坏账的人员以及方式
需要明确一点,催收并不是暴力行为,而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软暴力”,比如打电话、发短信、上门走访等行为。而选择人员上,建议选择男性,一来是男性的威慑力更强,二来是避免出现万一发生不良事件时,女性人身安全更难保障。此外,催收人员可以考虑招聘或外包的形式,相比而言,外包的形式比较能节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