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吊销后还能重组吗?
一、公司被吊销,可以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一章第三条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也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符合上述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即可裁定受理进行重整;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章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将解散事由出现后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相关债权人进行通报并公告,且应当在报纸上刊登债权申报公告,通知债权人限期申报债权及提交相关材料。
二、企业吊销,不等于进入破产程序 很多投资者对企业吊销是否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消灭,进而导致作为经营者的股东承担责任无限扩大的问题十分关心。其实,企业吊销执照与注销企 业二者之间在法律后果上是完全不同的。吊销营业执照仅仅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主要是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使当事人丧失生产经营资格,但当事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
企业破产是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由法院直接干预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变现分配,以解决债务人及其所负清算债务间矛盾的法律制度。企业吊销不等同于进入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