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改是好事吗?
一、什么是“股改”? 2005年,深沪两市1084家上市公司中,有622家处于ST或*ST状态下的严重亏损公司;而到2007年底,这一数字已经下降到只有323家。这要归功于2005年正式启动的国企股改,以及随后几年连续不断的资产重组浪潮。 这项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SEO)。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从成立之初就存在两类股票:一类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的流通股,占总市值的1/4左右,这类股票在股市交易时享有完全的市场价格决定权和流通性;另一类是国家不持有股份的非流通股,包括法人股、基金持股、外资股和自然人持有的境内上市内资股。由于非流通股无法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自由买卖,只能通过协议转让给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因此其市场价格长期偏离于流通股的价格(俗称“全流通价格”),并且由于被大量锁定的原因,这部分股票往往只占公司总股本的1/4不到,却拥有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1]。
这种股权结构扭曲的现象,造成了我国资本市场一系列长期存在的顽疾——由于非流通股不能上市流通,使得市场参与者对同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价值判断产生分歧,并形成了所谓的“大小非”概念,进而产生了所谓的“股价绑架”现象;而在非流通股东完成减持前必须保证其原有的控股权地位,又导致了中国式“增发旋风”频发的怪象发生…… 为了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国务院于2005年4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了轰轰烈烈的股改行动,至今仍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证券市场。 二、为什么股改对ST公司影响如此之大? 我们首先来看一下ST公司的定义。根据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修改的决定》显示,自2002年起,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将被特别处理,称为“ST公司”: 显然,对于目前市场上仅余的300多家ST公司来说,绝大多数都是由于业绩不佳导致的财务指标不达标而被ST处理,其中部分还因为连续亏损两年以上而被处以“*ST”警告。 虽然近几年证监会不断加大对绩差股的行政处罚力度,但大多数ST公司在经过“保壳”操作后还是能够“起死回生”——以2009年的年报为例,A股仅有40家公司最终退市,而2008年和2007年的这个数字分别是55家和69家。 而对股改公司而言,除了少数特殊情况外,它们通常都不会被ST处理。这是因为,按照股改方案的要求,所有非流通股都要经过至少一年的解禁期才能出售套现(2008年以来,证监会陆续允许股改企业将非流通股在三年内全部解禁,且每年不得超过一半),而这个过程恰好发生在ST公司公布的上季度财报期间。 如果一家股改公司的盈利状况不佳的话,那么它的业绩就会受到非流通股的拖累而出现同比下滑的状况,从而导致被ST或者暂停上市的风险。
三、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股票”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看美国股市的情况吧…… 早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的资本市场就已经实现了全流通的状态,即除少量军事和外交用途的限售股之外,几乎所有美国公众所持有的股票均是可在二级市场随时交易的流通股。在这种制度下,一方面保证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与投资决策的自主性,另一方面也迫使管理层更重视企业的长期价值增长(比如通过股权激励来提升公司业绩),从而造就了一大批像通用电气这样历经百年而不衰的企业巨头。相比之下,我国的股市发展仍然处在全流通制度的初级阶段,许多长期以来存在的痼疾还有待进一步的解决和完善,这也正是我一直在坚持的一个观点——“现阶段,选股比择时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