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签约怎么分成?
先引用一下百度百科的内容吧, 演艺经纪合同(也称为“演艺代理合同”、“明星经纪合同”等)是经纪公司为艺人开拓演艺渠道、进行演艺规划所订立的合同。 在我国,依法成立的经纪公司都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成为该合同的当事人;而艺人的个人身份则无法与经纪公司一样作为签约方出现在合同当中,因此又被称为“委托人(Model)”或“被代理人(Agented)”。双方建立的是一种信托关系,经纪人负责管理、经营艺人,维护其形象和在媒体前的出镜率,使艺人具有更高的商业价值并以此获得经济报酬。
在演艺经纪合同中,经纪公司的权利包括: ①获取片酬和广告收入 ②挑选影视及广告片约 ③监督演艺活动的实施 ④决定演艺人员的培训项目 ⑤制定人身保险的建议 ⑥收取佣金的发票及凭证 ⑦其他应当由经纪公司享受的权利 经纪公司的义务包括: ①如实宣报片酬和广告收入 ②提供影视及广告片约 ③监督演艺活动安全开展 ④为表演人员提供基本培训 ⑤协助处理个人问题 ⑥提供薪酬清单以及相应完税证明 ⑦其他应尽的义务 对于艺人来讲,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①取得合理的报酬 ②参与选角和定角色 ③参加有关培训 ④使用经纪公司的相关资源 如宣传、网络、人脉等 ⑤要求经纪公司履行其义务 ⑥其他依法应享有的权利 艺人应尽的主要义务包括: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②遵守经纪公司规章制度 ③接受经纪公司培训和指导 ④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如代理费、宣传费等) ⑤完成指定任务、演出 ⑥保密义务 ⑦其他依据合同或法律规定应由艺人承担的义务 以上来源于搜索结果,内容有删减。
再来说说片酬的问题,这个其实是个很敏感的话题,因为涉及演职人员个人的纳税情况。不过,作为大众文艺作品,电影、电视剧和网络剧等的片酬还是能够大致说说的。 据我所知,现在国内一般采取的都是“固定片酬+票房分红”的模式。所谓“固定片酬”是指演员接戏的时候,根据剧本内容和角色性质确定的一个固定的薪水额度,“票房分红”指的是影片结束后的收益分成,如果这部电影票房爆表,那么演员也能拿着高比例的分红过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收入了!
当然,这些收入最终都会体现在制作成本里,制作成最后的影视作品。 而网剧、网络综艺等目前处于新兴发展状态的节目形式,其付费模式还处在起步阶段且并不完善,相关税收机制也没有充分到位,因此在制作成本、演员收入等方面也就没有具体的标准可参考。 除了这种“固定片酬+票房分红”的方式外,也有个别演员跟剧组谈包干价或者分账制的,比如某个演员跟制片方或投资方约定,该剧拍摄期间一切生活费和道具费全包(包干价),或者按收视率、点击量等进行分钱(分账制)——这样的约定显然有利于演员一方,可以拿到更多的钱。但是,这样操作起来风险也是存在的,比如说这部剧可能本来没多少人看,但是通过流量导入反而创造了很高的点击量,若按照原协议约定,演员反而能够拿更多的钱,这样对对方就不公平了。所以这类协议并不是完美的,有可能出现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