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和游资区别?
首先,从监管体系的角度来看,私募股权基金受到证监会监管,属于金融机构范畴;而游资由于不具有金融属性,所以并不在监管理范围以内。 其次,从资金来源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而“民间游资”更偏向于个人投资者的资金;
再者,从运作方式上看,私募股权基金是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并专门用于投资非上市企业,实行专家理财、委托投资基金模式,主要通过所投资企业的分红以及上市后的退出实现收益目标;而游资则是通过集中大量资金进行短线炒作,赚取差价作为收益来源。 最后,从交易结构看,私募股权基金通常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运营商两部分构成,两者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基金的运作;而游资本质上是由个人或团伙组建的,一般不具备规范的运营机构。 目前我国对于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规定主要见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规,但对于游资这一类别却没有专门的法律制约。
从法律角度讲,严格意义上来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合法合规的,而游资却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不过,正如 @王振宇 先生所言,现在有很多私募其实已经不再符合私募的定义了,因为私募最早的意思实际上是私募,也就是这些基金其实是私下募集资金,然后独立进行管理。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私募开始注册成公司,而且很多还成立得相当正规,这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它们可能已经不是私募了,而是公募基金,只不过采取的是封闭运作的方式而已。这样的话,它们就受到监管部门比较严格的监管。 如果真的按照这样的发展下去的话,将来可能会需要重新定义私募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