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兴宁建设投资在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5年4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6号公布)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九)有明确章程规定的经费来源、数额和渠道” 及“第七十四条 没有资金或资不抵债的企业单位,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其登记”。 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企业法人没有资金来源的,工商部门应撤销该法人的登记;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实或者抽逃部分注册资金的,工商部门应当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同时可以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的资金应该要有明确的资金来源,且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如果作为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还应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过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所以,对于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你们需要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能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性的文件。
另,根据2005年12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洗钱罪的有关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行为属于“窝藏、转移赃款”的表现形式:
(一)将赃款放置在他人处帮助保管;
(二)以借贷、租赁或其他方式变相经营赃款;
(三)用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的财产进行投资和再生产活动。 上述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明知是赃钱而为其隐匿、转移的人,均可构成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