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法第几年?
这是2018年3月26日,司法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方案》(以下简称《具体方案》)。 《人民陪审员法》的立法过程可以追溯到2004年,当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拟订了《人民陪审员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2011年起再次启动《人民陪审员法》的立法程序,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和反复磋商论证,形成了现在的《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法》于2015年7月20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7月20日起施行。 《具体方案》主要对人民陪审员的遴选条件、选任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随机抽选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再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按照特定情况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人民陪审员。
《具体方案》还规定,“基层法院一般应当优先选择具备人民调解经验的选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级别的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以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参审过程中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