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影响利润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发生盘亏,首先应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核实后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等科目,计入管理费用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管理费用属于损益类科目,直接影响当期的利润,所以发生存货损失,需要计入管理费用的分录最终会影响企业当期利润。
存货损失的报批手续:
由于企业在存货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丢失、被盗、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一定的存货损失,存货损失具体核算方法,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3号,以下简称63号公告)对《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等14张报表式样及填表说明进行修订。按照25号公告要求,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企业存货损失的报批手续,按照25号公告及63号公告中的《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执行。即:企业发生的存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应以清单形式进行申报,其中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应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一)存货单笔(单项)损失超过500万元的,无论何种因素形成的,均应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二)自然灾害、战乱、恐怖活动、交通、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或意外事故形成的存货损失,即使单笔(单项)损失未超过500万元的,也应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