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少后如何退回?
资产减少包括正常报废、非正常报废、出售、捐赠、盘亏等形式,对于可以收回款项的减少方式,收回的款项计入固定(无形)资产清理科目,在结清该科目后,将溢余款项转入当期损益(即营业外收入中);对于无法收回款项的减少方式,直接转销损溢。
以出售为例:
出售时售价为30000元,账面余额为20000,累计折旧2000,资产出售应交500元的处置税费。
1、将处置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000
累计折旧 2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
2、取得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000
3、支付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4、取得处置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11500
贷:营业外收入 11500
其他处置方式类似,若是损失,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即可。
提示:若是单位收到的处置款项需要上缴国库,取得的处置收入要计入应缴财政款,相关支出计入事业支出或其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