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如何扣个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调整为综合所得,采用综合定额预扣的征税方式。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文件规定,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应当申报并缴纳税款,税款应由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并于次年办理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政策指引>的通知》(国税发[2009]67号)第四条第(四)项第3目规定“企业和个人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统一继续负责处理企业外部事务、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对其取得的‘工资’和‘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79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对职工授予股票期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员工离职时所获股息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承担。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对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等人员离职后的收入进行合理预计,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在实现预期收益的同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同时,也应认识到,由于现行税法对股权激励无统一的规定,各地掌握的政策不尽相同甚至存在冲突,建议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前应咨询专业税务机关意见,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因理解偏差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