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速动资产?
速动资产是在流动资产中扣除了存货等变现能力较差的流动资产以后的余额。流动资产一般是由现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金融性流动资产和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预付账款、存货等其他流动资产三类组成。现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变现一般不存在太大问题,可以看做是企业的速动资产。而预付账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难以确定,需要分析这部分资产的性质来确定。尤其是其他流动资产,包括各种短期性投资及预付费用、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收益和清偿的各种债务以及其他性质类似的流动资产等,这部分资产可能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不能迅速变现的资产。因此,速动资产具体所包含的项目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操作的简便可行,一般把速动资产看成是流动资产扣除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后的差额,有些企业将其他流动资产也排除在外。这里所指的存货,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原材料等各种形态的存货。在计算速动比率时,之所以需要把存货从流动资产中剔除,一是因为按变现能力,排在最末位的是存货,其变现速度最慢,而且存在着跌价风险和损耗问题,需要单独考虑。二是因为存货在流动资产中的比重通常非常大,把变现性较差的存货从流动资产中挑出来,使流动资产更加“速动”。
在采用保守政策计算速动比率的时候还需要把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和其它流动资产从流动资产中排除掉。因为预付账款和待摊费用等是企业预先以现金支付但并不能随时变现的资产;至于其他流动资产,如短期性投资,虽比存货好,但其中仍有难以变现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