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的副作用有哪些?
化疗是利用化学药物杀死肿瘤细胞、抑制肿瘤细胞的繁殖和分化治疗恶性肿瘤,是目前治疗恶性肿瘤的有效方法之一。 然而,任何药物都有一定的毒性和不良反应,化疗药物也不例外。
通常所说的化疗副作用多指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全身反应及对消化道、造血系统、神经系统等的损害 一、常见的不良作用 1.发热(常见37℃以上的中度发热,很少发生高热); 2.恶心、呕吐 (多数患者出现食欲减退或进食后腹胀,但无严重恶心、呕吐); 3.腹泻(多数患者有便秘或腹胀,随用药时间延长可逐步减轻并恢复); 4.口腔溃疡,尤其见于接受静脉注射化疗的患者; 5.皮肤干燥、皲裂,复视、眼球震颤、麻痹等末梢神经炎的表现; 6.脱发,多数为部分性脱发,严重时可为全秃; 7.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血小板、血红蛋白减少,其中以粒细胞最敏感,在停药后多种血象才能逐渐回升; 8.肝肾功能损伤,出现乏力、倦怠、纳差、肝区不适等症状,检查可有转氨酶升高,肾功能异常等 二、严重的不良作用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发痒、皮疹; 2.心脏毒性:胸痛、心悸、心律失常; 3.肺毒性:呼吸困难、呼吸衰竭; 4.胃肠出血、溃疡、穿孔; 5.代谢紊乱:高渗血症、脱水、电解质紊乱; 6.休克 三、特殊类型的化疗反应 ——癌因性发热 在化疗过程中或结束后,病人可能出现不明原因的持续高温,即癌因性发热。其特点为反复、持续的高热,体温越高,持续时间越长,往往预后越差。 处理方法主要有物理降温、药物降温以及补液治疗等方式。
——心肺功能损害 当使用抗癌药物引起心肺损害时,可导致急性肺部炎症,出现呼吸困难、胸闷、气促甚至发绀、休克等表现。
在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必须警惕可能由此引发的并发症,做好预防措施,如适当增加输液速度,保证液体量,密切监测心肺功能等。 对于已经发生的药物性心肺损伤,应积极治疗原发病,加强支持疗法,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