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改卧室违规吗?
不违规! 首先,我们从法律层面来分析一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如果业主购买了带阳台的房间,开发商是不能未经业主的同意擅自更改阳台的用途的(比如将阳台改为厨房或者厕所)。但是,根据上述条款,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客厅为公共空间,其用途不能改变应该是一个附条件的约定,即条件未成就时(也就是没有进行合理分割的情况下,也就是题主说的“未做隔断”的情况之下),客厅作为公共区域的用途不能改变。
而一旦开发商已经对房屋进行了合理的划分,并将客厅明确划分给某户业主后,业主就拥有了对该部分的绝对权力,包括重新布局,改造,拆除等。只要业主认为原户型设计不合理,需要改造,不管是改造阳台还是客厅,都不存在违反法律的规定。 当然,有些小区在设计的时候考虑到客厅是公共的区域,会设置一些结构柱、梁来划分出客厅区域,这个时候业主就不能随意改动建筑本身的结构了。但是,既然开发商已经在可施工的空间内设计了可供业主自由分隔的空间,且通过专业的设计人员计算过面积,那么就不至于会对整栋楼房的安全和使用造成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