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能用股份还欠款吗?
1,理论上是可以的。 有限责任公司是个“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就算公司资产全部赔光,股东也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注册资金或者实际缴纳的资本金的范围。而股份有限公司是没有这个“有限”的限制的,只要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哪怕你只剩下一块钱,债权人也能向你追讨这最后一块钱。所以理论上说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用来抵债。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款是按面值还是溢价,就要看当初你是怎么操作的了,如果是溢价,那么现在你要用股票来抵债的话,你需要补交所欠款项-(溢价金额)给你,否则债权人可能不会认可你这股权抵债。至于你的股票是否还有价值,那就要看公司的经营情况了。如果公司经营良好,那你这一块钱可能就值一块钱,但是如果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有可能这一块钱就一文不值了。但这是理论上的说法,其实实践中一般不会这么操作。
2,从法律上来讲,债权人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股东欠债和公司欠银行钱是一个道理,都是先由公司资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由股东个人承担。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股东的个人财产并不当然会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 公司作为一个法人主体,其享有的是财产的所有权,而不是所有权主体对公司的依赖关系——虽然这种依赖关系会导致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难以区分,从而产生股东的连带责任(这里说的连带责任是在公司财产不足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