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报告和贷款记录吗?
贷款买第2套房艰难被拒,其深层原因竟与征信报告有关?这是怎么回事呢?
家住北京的杨先生今年45岁,去年年初用自用房产作抵押,以最高7成20年贷款期限贷款300万元买房。当时杨先生算了一笔账,以他现在的收入水平,还300万贷款还得起,但考虑到未来几年可能涨至500万,因而才选择贷款。
但谁成想在房刚刚交付后,他便卖掉了另一处房产,这处房产原本准备出租用于回报,可是因为一位重要客户急需住房,便忍痛以溢价10%的价格将房产出手。本来以为这能给房子一定的升值潜力,但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该房产出售后,他的贷款申请却遭到拒绝。
原来该笔贷款之所以被拒绝,是因为根据建设银行系统评估,杨先生的负债率已经达到了85%,超出最高授信率50%的限制。其实,大部分市民可能并不了解,个人征信报告中除了显示贷款情况外,其实还有负债情况的体现。即当个人以房屋等资产作抵押获得贷款时,其实该笔贷款也会体现在个人征信报告中。
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杨先生以房屋作抵押贷款买第二套住房,却因为负债率过高而被拒绝。那么,如果我们看到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的负债情况过高,应该如何处理呢?
对此,新快报记者咨询了多名专业人士,绝大多数人士都认为,如果个人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剩余贷款额度,那么最好还是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贷款。主要原因是,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要比其他渠道低。而如果要买的第二套房屋套型与现居住面积相差不大,而且有固定渠道获取较为安全的资金时,也可以用抵押贷款来买第二套房屋。
至于如何降低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的负债率?一方面市民在购房后,应该按时还款,不让贷款利息出现过高的逾期;另一方面,不建议市民以房产等低价值资产做抵押获得资金,这样虽然可以获得较高收益,但同时个人负债率也将相应提升。